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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律师:祸国殃民的“正能量”

时间:2023-5-15 12:34:49阅读量:

这几年,我最不能接受的一个社会上新形成的概念,就是所谓的“正能量”。但之前并未想过会写一篇文章来表达我的不接受。甚至表达我对这一概念的反感、批判和揭露。直到不久前我去湖南,和当地一个姓肖的律师同行相遇相晤。

这位同行我是初次见面,对他没有任何了解。但第一次见他,将会映入你眼帘的便是让一般人很难接受的他的独特的个性表现或特征,比如他很喜欢抢话插话,别人话还没说完,他就立马打断你插了进来,然后还语速急促态度坚决地说:“听我说,听我说”。还有就是他的看法一开始总是容易给人很极端和激进的印象。把他招呼来陪我的我们的共同的同行朋友,甚至还是他的同学,被气得当场表示几乎要动手揍他。说实话,我一开始都觉得很难接受。但很快他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以至于分开后至今一直都保持联系,而且常常交流。造成这一原因的,除了他给你总是有迫不及待表达需要能让你感觉到其实是他内在的某种精神在起作用,还有他所表达的内容,或者说,他看重的问题和他的看法。

是的,肖律师是一个很有精神的同行。甚至于连他的看法和见解,都是来自于他的这一精神。

已经忘记了当时具体是在谈论什么话题时,肖律师突然蹦出了这样一句话。他说:“还有,还有,还有那个‘正能量’的说法,我很反感,是很有问题的。”也就是在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让我格外注意了他。因为这句话正中我下怀。我和他是一样的看法。我当时是惊讶于对这一问题竟然有人在意,而且和我持一样的反对态度。虽然当时他还没有说自己的理由。我当即表示很认同他的这一看法。但当时有没有表示请教他细说一下理由,我忘了。即便有,可能因为不够深入,所以我没有记得。但模糊印象中,他好像是提了一下“何谓正?何谓负?标准在哪里?”这一反问式的理由。

这几天我突然想起这个事,所以想专门写篇文章谈一谈。就在开始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都还没有认真思考过我对这一概念不接受的具体原因。边写边思考吧。反正是随笔。但文章标题已经表明了我的整体态度:这一概念祸国殃民。

这一用词,似乎乍看起来让人感到触目惊心。至于吗?至于!不这样用词,便不能表达我对该概念不接受的强烈程度。也不能传达我们应该对这一概念所带来的社会危害的这一问题所需要重视的严肃程度。

我最初意识到自己对这个概念的抵触,是因为我感受到了,用这个概念和我说话的人,通过这个词散发着一种价值观的强迫,和某种道德绑架。而且,这背后还散发着某种愚昧。当愚昧和强迫、绑架结合,更让人感觉不是味道。除此之外,我最初意识到的是,“能量”这一概念,本来是一个物理学概念,无所谓正负,即便有正负,也不过像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电源的正极和负极那样,仅限于在物理学中运用。怎么跑到价值观评价中来了,甚至能成为某些道德标准了?反作用力也好,负极也好,就是错的吗?就是坏的吗?

突然想到,这样一个流行词,百度百科上肯定会有所收集。一查,果不其然。它是这样表述的:“正能量”指的是一种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动力和情感,是社会生活中积极向上的行为。当下,中国的正能量是指所有积极的、健康的、催人奋进的、给人力量的、充满希望的人和事,并贴上“正能量”标签。它已经上升成为一个充满象征意义的符号,与我们的情感深深相系,表达着我们的渴望,我们的期待。正能量可以引导人们有积极向上的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不出所料,这一表述是用了其他词语来对此做了进一步定义,比如健康乐观、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给人力量、充满希望等等。尤其不出所料的是,它不但和价值观联系到了一起,甚至还联系上了世界观、人生观。

那么,问题来了?先不要说何谓健康乐观?何谓积极向上?何谓催人奋进?……诸如此类。这些概念本身的标准何在?那么其反面诸如悲观的、消极的就没有价值和意义?就得毫不留情地清除出去?就以文学和哲学来说,所谓健康乐观、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作品和著作当然有价值,那些悲观主义、消极主义、颓废主义的甚至虚无主义的就没有价值了?相反,价值大了去了,而且这样伟大的作品,随手就可以列出一大堆。比如德国哲学家叔本华就是悲观主义的代表,而法国诗人波德莱尔更是颓废主义的大家。

尤其是一个人的生存,别人没有选择自己生存态度的权利?你乐观有你乐观的理由,别人悲观有别人悲观的原因。你不是他,凭什么代表人家。给人家立标准、定态度、树主义、贴标签。而且,既然正能量还是负能量,最后得以本质上属于主观性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来衡量,你怎么可以用这样一个概念,当作客观法则,来筛选和衡量。所谓的正能量和负能量之说,这个标签,根本上就是一个非法判决,就是生硬扣上的一顶帽子。

价值观的形成和知识判断还不一样。每个人最终形成自己怎样的价值观,原因复杂而深刻,而且切切实实是别人天赋的权利,你可以不认同,但你不可以强迫别人接受你的观念。并给自己贴上“正”的标签,而给别人扣上“负”的帽子。否则,这就是一种独裁和专制意识在作怪。而且,也非常容易滑入哲学家康德所说的独断论的深渊。

正与负,如此用法,实际上牵涉到了是非、对错、善恶的问题,除了科学问题,甚至还有哲学问题,除了认识论问题,还有实践论问题,除了日常情理问题,还有形而上学问题,在面对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小心,是不是应该慎重?这是我们面对上述问题时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美德,或者叫理性品质。

但是“正能量”、“负能量”这一概念一出,所有这些应有的小心谨慎,都会顷刻间被一扫而光,灰飞烟灭,然后,只听“哐当”一声,一顶帽子就可能把谁给扣上了。而且,就目前社会现实而言,我们不难发现,所谓的“正能量”越来越成了一些人的自我标榜,同时越来越成为了一些人针对那些持有否定意见、看法、态度的他人打击的工具。

也只有肤浅和愚昧的人,才会坦然接受这一对概念。而且久而久之,这样一对概念会把一个人弄得尤其越发肤浅和愚昧。

就在我研读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这一书的时候,我曾经留意到,如此影响巨大和深远的康德批判哲学的建立,正是建立在他意识到现实生活中的否定、对立,不同于形式逻辑的矛盾这一发现上的。康德指出,矛盾和负概念,并不只有消极的意义,相反,它们具备很重要的积极意义。也正是在这一发现上,人类哲学史,才从几千年亚里士多德形式逻辑的支配下,破天荒地诞生了康德的先验逻辑,从而完成了这一“哥白尼式的哲学革命”。直到今天,我们都深深因此受益。我们倒好,极富“创建性”地弄出了正能量负能量这么一对极其虚伪的概念

当然虚伪,因为它不是错误那么简单,它是在掩盖。它在掩盖自己作为概念的本质。也就是说,它根本上就是一个伪概念。

概念是神圣的。不管是两千年前的苏格拉底面对智者派的挑战,还是两千年后的康德面对怀疑论的刁难,都意识到,人类正是通过概念,通向了真理。以及通向了道德。这么一对我们如此轻易创造出来的又意义重大的伪概念,只会让我们眼前迷雾重重,把我们拉向谷坑。这一概念的出现,带来的对现实社会的影响,一点都不亚于罪与非罪、善与恶这些重大的概念。

不要说这一对概念,即便是就决定这一对概念的那些概念,诸如健康不健康、积极还是消极、向上还是向下,正还是负,在任何一门自然科学上,可以有明确的标准,但是在价值观上,在道德和正义衡量上,和它们没有半毛钱关系。而事实上,我们今天的社会,却恰恰不是在自然科学的意义上,而是在价值观上运用的它们。

这一对概念的出现,是在抗拒批判、抗拒质疑、抗拒反对。抗拒别人对失望甚至绝望的表达。抗拒别人选择的权利。抗拒别人作为独立人格存在的权利。抗拒别人有尊严活着的权利。而这些是神圣的。所以,它甚至可能会是在抗拒神圣。

说它们祸国殃民,我看,没有任何错。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了肖律师那种急于表达的个性。想起了我意识到的他那内在所拥有的一种精神。那是他对正确知识的迫切的追求和执着以及捍卫所致。那是他内心潜藏的一种社会责任感使然。不是吗?不然,谁会有心留意这一对概念,并在不经意间突然把他的反对和抗拒提出来。

也许有人会说,照你这样说,这一对概念一点可取性都没有吗?我至少可以用它来表述那些造成我精神状态亢奋还是萎靡的因素。对此,我只能说,没有。首先不要偷换概念,这一对概念平时大家是怎么用的,是在什么意义上用的,无需再多说。其次,你完全可以使用其他准确的概念。另外,你亢奋也好,萎靡也好,境由心造也好,心由他生也好,总之,那都是你自己的事。

还是忍不住会想到哲学家康德和他的伟大著述和思想。末了,就用他《纯粹理性批判》序言中的一句话来作为结束语——

我们的时代是真正需要批判的时代,我们再也经不起虚假的知识拖后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