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网
刘峰律师:18613049494
Toggle navigation
网站首页
律师介绍
律师风采
律师团队
办案动态
最新委托
罪名解析
律师文集
经典案件
辩护材料
社会评价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刘峰律师
联系律师
广州刘峰律师
业务电话:18613049494
执业机构:
广东未央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44012010440779
办公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鹤龙一路380号新时代广场A603
相关
·任某伟广州天河区被广州无色天传媒有限公司合同诈骗一案,刘峰律师代为进行刑事控告
(
2017-10-15
)
·因开设发廊,组织、介绍、容留他人卖淫,刘峰律师受委托担任辩护律师
(
2016-2-28
)
·佛山顺德李某合同诈骗案 刘峰律师团队接受委托担任辩护律师
(
2016-9-27
)
·湛江商人离奇“诈骗案”,刘峰律师接受“嫌疑人”近亲属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
(
2014-6-4
)
·广东惠州某医院副院长受贿一案,刘峰律师受托担任其辩护律师
(
2016-2-28
)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李某兵因上访被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刑事立案,委托刘峰律师担任其辩护律师
(
2017-10-15
)
·陈某江苏苏州贩卖毒品一案,刘峰律师担任其一审阶段辩护律师
(
2014-5-9
)
·河南周口市王某豪在广州市南沙区故意伤害一案,刘峰律师受委托担任其一审辩护律师
(
2017-10-15
)
·河南信阳甘某辉广州涉嫌盗窃,刘峰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
(
2016-2-28
)
·刘峰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孔某某佛山贩卖毒品一案自侦查阶段至一审终结阶段的辩护律师
(
2014-5-9
)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律师信息
>>
最新委托
>> 正文
嫌疑人吕某开家属委托刘峰律师担任其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的辩护律师
时间:
2014-3-29 13:21:49
阅读量:
受犯罪嫌疑人近亲属委托,刘峰律师前往鹤山市办理吕某开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目前本案处于侦查阶段。嫌疑人已于2014年3月19日17:00时 被鹤山市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在鹤山市看守所。2014年3月24日,刘峰律师已前往鹤山市看守所进行初次会见。
以下是本案的刑事拘留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