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logo

刘峰律师:18613049494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律师信息 >> 最新委托 >> 正文

刘峰律师办理的 “李伟民被控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无罪

时间:2014-3-10 0:50:36阅读量:

   近日,红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峰律师办理的李伟民被控受贿、滥用职权案落下一审帷幕,被告人一审被判无罪。
  2013年11月15日,李伟民被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以受贿罪起诉至市番禺区法院,2013年6月28日,番禺区检察院以李伟民犯滥用职权罪,追加起诉。本案历经4次开庭审理。

  针对检察院的指控,刘峰律师提出了无罪的辩护意见。

  2014年2月27上午,番禺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伟民无罪。